承保對象
定作人或安裝工程承包商,皆可投保安裝工程綜合保險。
承保範圍
一、安裝工程財物損失險
於保單所載之安裝工程施工處所,因突發而不可預料之意外事故所致之毀損滅失,需予以修復或重置時,除約定不保事項外,保險公司負賠責任。
二、安裝工程第三人責任險
被保險人在施工處所或毗鄰地區,於保險 期間內,因安裝本保單所承保之工程發生 意外事故,致第三人體傷、死亡或財物受 有損害,除約定不保事項外,保險公司負賠償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