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
||||||||||||||||
服務範圍 台灣本島、澎湖及金門。限救援車輛所能行駛及作業之道路,由全鋒提供24小時全年無休之服務。
|
||||||||||||||||
免費服務內容 1.接電啟動服務。2.代購燃料油服務(惟油費須依加油站發票向和安保險會員收取)。 3.代送冷卻水服務。 4.更換備胎服務。(若車胎因改裝或螺絲過緊無法以人工拆卸者,以拖吊至原廠或就近輪胎行為原則,後續費用及處理請和安保險會員自行負責)。 5.拖吊服務。自故障地點起拖吊至全台TOYOTA經銷商服務廠,拖吊里程數以下表為準:
|
||||||||||||||||
須自費部分 1.同一天同一事件之急修、拖吊,第二次起,須由車主自行付費。2.拖吊里程超過免費拖吊里程數時,每公里加收50元。 3.投保車體險之車輛以全載或輔助輪拖吊及非平面拖吊之特殊作業(如車輛位於地下室或立體停車場、陷入溝洞、架於安全島或凸起物等,需要動用吊車或吊桿車處理者)在救援車可執行的服務範圍內提供免費服務;投保其他任意險之車輛則須另外收費。倘需要外包由大型吊車或使用特殊機械時(如堆高機、超過10噸半之吊桿車、起重車、挖土機…等等)須以另行議價方式提供服務。 4.全鋒救援派車抵達車輛故障現場,若因和安保險會員不在現場,或因故等候執行拖吊超過30分鐘以上,得向和安保險會員加收「待時費」每小時新台幣$300元整。 5.若和安保險會員拖吊,不回TOYOTA經銷商服務廠,無法享受免費服務。 6.起吊後,投保甲式、乙式、丙式車體險之車輛其高速公路通行費免收;投保其他任意險之車輛則須自付。
|
||||||||||||||||
和安保險會員須知 1.和安保險會員車輛發生保險事故,且該事故係屬保險「承保範圍」時,請立即通知憲警單位處理,勿任意承諾對方各項賠償請求或放棄權利,以免違反保險契約之約定,並於5日內以電話或書面通知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作業。2.和安保險會員車輛於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事故,為保障會員權益,請立即向全鋒服務中心請求救援;車輛於高速公路(不含國道五號)無路肩路段或快車道上無法移動時,必須由第一時間到達現場之拖吊業者先行拖吊,車主不能要求等待或選擇其他拖吊業者。和安保險會員得於故障或事故發生之日起一週內依: A.高速公路拖救契約三聯單正本(註明梅花證編號)。
B.三聯式發票抬頭為全鋒汽車股份有限公司(統一編號22899886)之扣抵聯及收執聯。
C.會員之身分證或駕照影本。
D.行照影本。
E.車輛進廠維修證明及發票。 向全鋒申請退費,全鋒確認無誤後七日內,將依高公局規定金額以郵寄支票方式退費予和安保險會員。
註1:使用和安保險會員免費服務時,請務必提供車號或保險卡號,方可享有免費服務。 (和安保險會員卡之保險卡號欄位空白無效) 註2:本服務係由保險公司所提供免費之「加值服務」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