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戶服務專區

SERVICE

常見問題

A:    

  1. 立即以雙黃燈及三角牌警示後方來車,避免追撞。(高速公路 :100m;平面道路:30m)
  2. 保留現場以利警方採證。
  3. 人員傷亡速打119送醫急救。
  4. 立即打110報警處理。
  5. 避免當場爭辯或和解。
  6. 即使是小事故亦應下車處理,表示關懷。
  7. 如肇事者逃逸,立即記下車號、車型、顏色,並保留現場報警處理,必要時尋找現場目擊者。
  8. 向保險公司報案。
  9. 五日內到Toyota服務廠提出書面理賠申請。
  10. 注意和解的細節。

 

A:    
處理 

  1. 服務中心(Call Center)建議車主改撥其投保之拖吊公司之電話,以保障保戶權益。

 

A:

可能原因

  1. 轉檔之問題。
  2. 新、續保件之實績日與救援日太接近。

處理

  1. 服務中心(Call Center)打電話至和安,確認為會員者;進行免費道路救援。倘無法立即 獲得確認,則先向車主收費,待查明會員身份後,七日內退費予車主。
  2. 拖吊進廠後,先由廠方代收,待查明會員身份後,則取銷該筆代收款項。

 

A:    
處理 

  1. 此為拖吊司機之不成文默契造成,高公局並無明文規定。 
  2. 為解決此現象,開放會員可先讓其他合法拖吊車服務,僅需憑「高速公路拖救契約三聯單」之車主聯及三聯式發票(抬頭為投保之拖吊公司全銜)之扣抵聯及收執聯,即可向投保之拖吊公司辦理退費,以維會員之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