幫外籍漁工加保 只見國外保單
1/24/20182017/06/05 幫外籍漁工加保 只見國外保單
2017年6月5日聯合報/蔣繼平、孫中英/台北報導農委會漁業署1月20日公布新遠洋漁業三法,規定漁船業主要替外籍漁工再多加保一條「一般身故險」才可雇用,保險金額不得低於100萬元,但目前市面上只見兩家業者兜售國外保單,遭漁民及船東質疑政策不合理,引進國外保單也容易引發疑慮。漁業署表示,既然外國公司本來就有承保外籍船員一般身故險,新法實施後國內業者就會自行開發保單。已知已有兩家業者承保,還有一家正在接洽,保單也是報金管會後在國內合法販售。不過金管會保險局表示,漁業署的管理辦法只能約束漁船業主,「不能約束商業保險公司」,不可能強制保險公司非保不可,且管理辦法是針對「境外雇用」非我國籍船員,漁工來台灣前,先在境外投保是比較可行的做法。陳姓船東表示,外籍漁工過去已有投保意外保險,理賠金額一般為30萬至50萬。漁工除了是高風險行業,流動率也高,再投保一般身故(壽險)100萬相當不合理,僅一個行政命令就讓業界亂了套。保險業界人士指出,一般身故險因理賠範圍太大,又是賠給漁工家屬,容易衍生後續理賠問題,一般公司考量風險都不願承擔。目前漁業界流傳一張經由1間國內保險經紀人及1間人壽保險公司所引進的同一家馬來西亞國外壽險保單,可解決雇主找不到國內保險公司投保「一般身故險」的問題,但每1個外籍漁工每年要繳1萬元保費,挨批變相成為花錢消災,業者也希望政府確保這類保單沒有問題。

